民权县森林公安局救助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鹰隼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利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0-11-19 15:49

11月16日晚上,王桥镇底西卫生室向森林公安局举报,发现一只鸟,县森林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往底西村卫生室进行救助,经森林公安局鉴定,这只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鹰隼”,翅膀轻微度受伤,难以起飞。经森林民警连夜为鹰隼伤口处进行药物处理,少量喂食,这只鹰隼在11月17日早上进行了放飞,飞翔状态良好。
近年来,随着生态建设的不断加强,民权县绿量大幅增加,湿地保护良好,野生动物栖息地逐渐恢复、扩大,各种珍禽“光临”栖息民权,筑巢安家,群众法制意识和爱鸟护鸟意识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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