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野生鹰隼被民权县森林公安成功救助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林业局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0-07-09 16:58  
      
7月7日,民权县森林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鹰隼。当日7时许,值班民警接爱心群众报警电话,称其在民权县北外环路捡到一只类似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立即出警,并将其带回森林公安局以便及时救助。经初步检查,该野生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鸟类,从外观看身体并无明显受伤迹像。 7月8日,野生动物鹰隼已送交商丘市动物园救护和管理。(民权县森林公安局 孙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