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政策清单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4-12-16 10:22
为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顺应广大参保群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社会保障意识不断提升的发展形势,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4年9月,河南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办法进行了调整。
1.政策执行文件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97号)
2.新的资助缴费政策何时开始实施
新的资助缴费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资助缴费办法调整内容
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在缴费方式上,将过去资助缴费与个人缴费一次性完成的办法,调整为资助缴费与个人缴费可以分开进行,即在2024年缴费年度内,调整为个人缴费1次后,还可以以资助缴费的形式缴费1次。二是在缴费额度上,将过去执行的个人缴费和补助、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5000元),调整为个人缴费和补助、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的2倍(10000元)。
4.新办法对资助缴费的要求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新要求:一是资助缴费按年度计入参
保人个人账户;二是资助缴费不能超过当前规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的2倍(10000元);三是资助缴费不享受缴费补贴。
5.按照新的资助缴费政策如何缴费
主要分为累计金额5000元以下和5000元以上两种情况:一是对于资助缴费和个人缴费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资助缴费和个人缴费累计金额应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9〕3号)明确的缴费档次相对应。二是对于个人缴费和资助缴费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资助缴费金额应与豫人社〔2019〕3号文件明确的缴费档次相对应。
简单的说就是:累计金额5000元以下的,资助缴费和个人缴费累计金额要与现行的15个缴费档次中的一个相对应,才能完成自助缴费。累计金额5000元以上的,资助缴费金额不得超过现行的15个缴费最高档次2倍。
6.对2024年之前的缴费年度能否按照新的资助缴费政策进行资助缴费
目前暂不能按照新的办法进行追溯,如果国家出台了新
的政策,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整。
7.资助缴费的缴费金额如何确定
分为个人缴费和资助缴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不超过 10000元两种情况。
对于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的,由缴费人自行选择资助缴费后提高至哪一个缴费档次,信息系统计算出原个人缴费档次与提档后缴费档次的差额,由缴费人缴纳。举例:缴费人个人已缴费200元,如果希望资助缴费后提高到1000元的缴费档次,那么需要再缴费800元;如果希望提高到5000元的缴费档次,那么需要再缴费4800元。
对于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不超过10000元的,由缴费人自行选择资助缴费的档次进行缴费。举例:缴费人已个人缴费200元,资助缴费选择5000元的档次,那么再缴费5000元;缴费人个人已缴费2000元,资助缴费选择4000元的档次,那么再缴费 4000元。
8.资助缴费的申报缴费渠道有哪些
对于资助缴费和个人缴费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自10月1日起资助缴费暂由个人通过线下渠道缴纳,自11月1日起,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缴纳。对于个人缴费和资助缴费累计金额超过5000元低于10000元(含10000元)的,自10月1日起,资助缴费以村组(社区)为单位,通过线下渠道集中缴纳。
线下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线上渠道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河南税务APP、“豫事办”APP等城乡居民日常个人缴费可使用的线上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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