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因灾受损小麦处置工作协调小组 关于2023年夏粮收购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未知  文章作者:吴杰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3-06-06 17:07  
      各位种粮农户、粮食经营者: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确保因灾受损超标小麦不流入口粮市场,依据《河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豫粮办[2020]10号)有关规定,根据《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权县因灾受损认定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民权县因灾受损小麦处置工作协调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分类处置的原则,对我县因灾受损小麦定点实行敞开收购。现就我县2023年度夏粮收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购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
二、收购方式
由县人民政府认定的收储企业实行定点收储、专仓分类储存。为方便全县农民群众就近售粮,保障农民“种粮卖得出”,卖“放心粮、舒心粮、明白粮”,我县已确定6家承储库点和6家临时收储库点,请农民朋友提前进行电话咨询。定点粮食收购企业及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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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权县1家承贷企业,6家承储库点,6家临时收储库点  | 
			
			 承贷企业  | 
			
			 河南民权国家粮食储备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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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储库点  | 
			
			 民权县金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 
			
			 民权县冰熊大道东段  | 
			
			 李卫民  | 
			
			 1378150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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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储库点  | 
			
			 民权县瑞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人和镇内黄集  | 
			
			 蔡先锋  | 
			
			 13592385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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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储库点  | 
			
			 民权县兆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双塔镇310国道南侧  | 
			
			 姚 雷  | 
			
			 13937031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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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储库点  | 
			
			 民权县豫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北关镇  | 
			
			 李保国  | 
			
			 13781510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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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储库点  | 
			
			 民权县谷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程庄镇李堂集  | 
			
			 王海峰  | 
			
			 13938934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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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储库点  | 
			
			 民权县金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林七乡  | 
			
			 胡德胜  | 
			
			 13608404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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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收储点  | 
			
			 民权县鑫源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老颜集乡  | 
			
			 李连强  | 
			
			 13503409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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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收储点  | 
			
			 民权县粮友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褚庙乡  | 
			
			 段永彬  | 
			
			 1360864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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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收储点  | 
			
			 民权县凯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孙六镇  | 
			
			 孟 震  | 
			
			 13781401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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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收储点  | 
			
			 民权县顺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庄子镇  | 
			
			 赵海军  | 
			
			 13608644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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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收储点  | 
			
			 民权县兴达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王桥镇  | 
			
			 王 峰  | 
			
			 1383703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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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收储点  | 
			
			 民权县泰丰粮食有限公司  | 
			
			 民权县白云寺镇  | 
			
			 张 涛  | 
			
			 13938922018  | 
		
三、质量标准
农户、种粮大户、粮食经纪人、农业专业合作社及各类市场主体因灾受损小麦,由承储库点和临时收储库点在收购环节对小麦质量指标[色泽气味、容重、不完善粒(发芽率)、杂质、水分]、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脱氧雪腐镰刀烯醇(呕吐毒素DON)和玉米赤霉烯酮(ZEN)]进行“一车一检”,参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对不同标准的芽麦价格进行折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民权县支行共同负责监管。
芽麦托底价0.97元/斤,芽麦以三级小麦(容重750g/L,水分12.5%,不完善粒(含发芽率)60%)为基本标准,低于该标准的芽麦按0.97元/斤收购;高于该标准的,容重、水分含量、不完善粒含量按照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精神进行增量。
超标小麦0.86元/斤,不设等级。
粮食收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粮食质量、食品卫生标准,按质论价,支付售粮款“一卡通”全覆盖,让农民卖“舒心粮”。收购期间,民权县因灾受损小麦处置工作协调小组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0-8592036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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