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人和司法所人性化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薛皓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0-06-19 21:14
县司法局人和司法所自社区矫正正式实施以来,认真组织,稳步推进,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方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组织、活动开展、时间落实,坚持人性化管理,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时数足、内容丰、效果好”。
一、合理安排,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规范化
科学安排时间,每月的10号和25号统一安排学习和劳动,制定了公益劳动和学习时间安排表。将社区矫正对象统一到街道附近的社区组织参加一些公益设施清洗、环境清理和垃圾清除工作,充分实现公益劳动的人性化。
二、严格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程序化
一是发放社区矫正告知书。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时,向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告知书,将公益劳动管理要求明示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建立公益劳动考核登记。根据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的管理要求,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公益劳动,劳动结束后考核人填写劳动时间、内容。每月根据公益劳动记录,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评定,调动其完成公益劳动任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合理安排,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规范化
科学安排时间,每月的10号和25号统一安排学习和劳动,制定了公益劳动和学习时间安排表。将社区矫正对象统一到街道附近的社区组织参加一些公益设施清洗、环境清理和垃圾清除工作,充分实现公益劳动的人性化。
二、严格要求,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程序化
一是发放社区矫正告知书。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时,向矫正对象发放社区矫正告知书,将公益劳动管理要求明示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建立公益劳动考核登记。根据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的管理要求,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公益劳动,劳动结束后考核人填写劳动时间、内容。每月根据公益劳动记录,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情况进行评定,调动其完成公益劳动任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