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四明确”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
文章来源:民权网 文章作者:李胜立 责任编辑:薛皓 点击数:
时间:2021-08-02 16:17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准则,保障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使事业单位能够有效合规的行使社会服务职能,县委编办“四明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的印章管理。
一是明确印章相关管理规定。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法律意识,对印章的收缴、保存和销毁进行制度化的监管,同时监督事业单位印章使用行为,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对印章的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做到依法管理使用印章。
二是明确印章收缴封存的相关程序。对于已进行注销登记和更名的事业单位,督促其尽快上交单位印章。对上交或者使收缴的印章要填写《事业单位印章销毁登记表》,确认签字后,当场销毁。个别单位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销毁印章的,由举办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注明封存的理由、年限和时间,由县委编办进行封存。
三是明确印章的使用纪律。严禁出租、出借印章。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或使用假印章的,应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保管人、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四是明确印章管理使用的服务意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的理念。对事业单位印章封存后确有使用需求的,积极主动为其服务。在相关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网络数据,让事业单位人员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持续由监管向服务转变,不断提升编制部门形象。
今年以来已完成10家涉改事业单位的注销工作,有效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一是明确印章相关管理规定。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法律意识,对印章的收缴、保存和销毁进行制度化的监管,同时监督事业单位印章使用行为,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及时对印章的管理工作进行通报,做到依法管理使用印章。
二是明确印章收缴封存的相关程序。对于已进行注销登记和更名的事业单位,督促其尽快上交单位印章。对上交或者使收缴的印章要填写《事业单位印章销毁登记表》,确认签字后,当场销毁。个别单位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销毁印章的,由举办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注明封存的理由、年限和时间,由县委编办进行封存。
三是明确印章的使用纪律。严禁出租、出借印章。对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或使用假印章的,应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保管人、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进行处罚。
四是明确印章管理使用的服务意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的理念。对事业单位印章封存后确有使用需求的,积极主动为其服务。在相关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网络数据,让事业单位人员少跑腿,提高办事效率,持续由监管向服务转变,不断提升编制部门形象。
今年以来已完成10家涉改事业单位的注销工作,有效保护事业单位自身和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合法利益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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